为扩大中心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的影响力,加强中心与其他兄弟单位的学术联系,2018年5月26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绿色发展法治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一行六人赴韶关学院参加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8年学术研讨会”。
在上午的全体会议中,全体与会人员审议并通过了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中心主任谈萧当选为副会长,中心研究员吴贤静、郭梅当选为常务理事,陈熹、陈怡西、任颖、余彦、李华武等当选为理事。
在下午的分组会议中,谈萧教授担任分组会议第二组主持人。来自广东财经大学的幸红教授、韶关学院梅献中副教授、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环境法律事务部主任陈勇儒律师、揭阳中级人民法院林鹏程法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名宗律师等专家围绕会议中心议题进行了富有启发性的发言。
在分组会议第一组,中心研究人员任颖博士以“广州碳排放新报告与核查制度研究”为主题进行发言,讲述了对广州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的成功探索,也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提出明确广州碳排放管理规定的制度定位,健全相关地方立法及规章制定,加强第三方核查体系建设,与碳普惠相结合的信息核查制度发展应为制度完善的重要方向,为广州碳市场建设与碳汇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中心研究人员余彦博士以“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在探析——基于对主流环境伦理观的评判”为主题进行发言,通过对既有主流环境伦理观的检视,认为兼采弱式人类中心和环境正义的核心要素,将两者共同作为环境法的伦理基础是当前较为合适的做法。
在会议闭幕式上,谈萧主任代表中心向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提出承办2019年学术研讨会的申请,并邀请与会代表2019年初夏相聚白云山下,再论环境法治。研究会一致同意中心的年会承办申请,李挚萍会长代表研究会对中心的邀请表示感谢。
此次会议提升了中心研究人员对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的认识水平,加强了中心与其他兄弟单位的紧密联系,扩大了中心研究的影响力。